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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进展

【深化三争行动】强化法律学习 护航企业发展——交投集团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学习培训

发布日期:2024-04-12     查看次数:139

2023年12月29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《公司法》”),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为深入学习、精确把握和主动适应新《公司法》,推进企业法治建设,保障企业依法依规运营,2024年4月11日下午,宁德市国资委牵头组织开展新《公司法》学习培训,培训会由市交投集团承办,宁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协办,宁德市属国有企业及各级出资企业共计160余人参加。

本次培训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燕梅律师主讲。李律师围绕新《公司法》修订的背景及价值导向,重点讲解了公司资本制度、公司治理制度、董监高责任义务、股东权利保护、公司设立退出制度、国家出资公司等方面的内容及变化,将现行《公司法》与新《公司法》重点条款进行逐条对照,详细解读了五年实缴出资、股东出资连带责任、自主选择设置监事会等本次《公司法》修订中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。本次培训内容内容丰富详实,紧扣业务实际,是一场“及时雨”,有效提升了参训企业依法合规治企意识,也为企业下一步完善公司治理、更准确地做好相关实务运用提供了方向和指引。

会议强调,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。深刻理解新《公司法》的修订实施是深化国企改革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,要进一步加强新《公司法》的深入、系统学习,准确把握新《公司法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,并将其转化为公司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。

二是要加快推进贯彻实施。坚持融会贯通、学用结合、普治并举,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,形成有效管理的制度环境,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监管、依法治企、合规建设的具体实践中,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
三是要着力提升治理效能。要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,科学配置各治理主体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加快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,切实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,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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